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向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371,339.40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四个募投项目:赤峰市松山区温氏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一体化一期项目、永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一期、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50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江永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一体化养猪建设项目。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现公司明确以上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为:按照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根据项目进度,向赤峰市松山区温氏农牧有限公司、永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江永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四家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 摘自:温氏股份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