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审议公司投资“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饲养模式新增年出栏35万头生猪项目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附件1) 2、关于审议公司“开展自宰冻猪肉业务”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附件2) 上述两个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1: 关于 “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饲养模式新增年出栏35万头生猪项目的说明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养殖规模,降低生猪的单位饲养成本,优化生猪的饲养效率公司拟在湖南省衡阳地区投资建设“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饲养模式新增年出栏35万头生猪项目。该项目采用“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的饲养模式,由农户自行筹资建造猪舍、购置养猪设备设施、公司向合作农户提供猪苗、饲料、疫苗、兽药等其他合作生产资料、合作农户自行安排劳力资源进行饲养管理,并为公司代养生猪。该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发展适当规模小农场1,000户,存栏生猪17.5万头,按每年出栏2期计算,年可出栏生猪35万头。 由于生猪的养殖周期约为6个月,每年出栏2期,因此该项目所需配套流动资金量为一期存栏生猪(也就是年出栏量的一半)所需要的流动资金量,即存栏17.50万头生猪所需的流动资金量,共需要流动资金需求约24,500万元。 一、公司生猪饲养模式 公司的生猪饲养模式包括自养模式和“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两种。具体如下: 1、两种模式简要介绍 公司自养模式与“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有时称“公司+农户”、“公司+基地”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是我国畜牧行业鼓励发展规模化养殖的两种主要方式。 自养模式,主要特征为公司自建现代化养殖场所、购置现代化养殖设施,通过雇用饲养员,实行工业化、自动化、标准化的规模养殖,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等主要生产环节均由公司自身完成。 “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模式,通常为公司采用委托代养方式与农户合作养殖,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仔猪、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农户将仔猪饲养成为商品猪后交付公司回收(保育猪、育肥猪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公司向农户支付代养费用,从而实现规模养殖。 二、 新增35万头生猪采用代养模式的原因 公司本次拟通过“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饲养模式新增年出栏35万头生猪的原因主要为: 1、环保、防疫的风险,促使公司未来在商品猪饲养时主要采用“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的代养模式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