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皮猪肉不能卖、开店要经商务局批准、猪肉采购商常年遭到商务局执法大队恐吓……在江西,原本应该顺利端上桌的双汇,在市场流通的每一步却都走得异常艰难。曾经砸下71亿美元收购美国最大猪肉生产商史密斯菲尔德,双汇在国际轰动一时,在国内却被地方保护主义的藩篱挡在了市场之外。 “重灾区”永修 11月6日上午10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西一路。 听闻当天商务局执法大队不会过来检查后,双汇冷鲜肉店店主刘贵(化名)从冷藏柜中拿出一块块分割的带皮猪肉,摆上柜台。 “带皮的猪肉他们不让卖。”刘贵对新金融记者说,言语中尽是无奈。 自从5年前经营双汇冷鲜肉店的那一天起,刘贵的日子就没安稳过。“这是永修县第一家双汇店,前一位店主已经开了3年,总被执法大队的人欺负,后来开不下去了。”刘贵说。 每天凌晨一两点钟,冷藏车都会运来白条猪。刘贵和店员迅速将白条猪分割,归类摆放好。 “执法大队的人两三天就会过来一次,如果发现卖带皮的肉,就会警告、没收和罚款。”刘贵对新金融记者说,“有时皮割掉卖也不行。” 根据刘贵提供的由永修县商务局2011年颁发的《外埠猪肉经营准入通知书》显示,刘贵的双汇冷鲜肉店经营范围是“双汇集团冷却肉分割包装产品”。 “大家都知道,分割肉就是将白条猪分成块,但是执法大队说‘必须把皮也分割开’。”刘贵对新金融记者表示,“当地很多菜都是用带皮肉做的,皮割掉谁还会买?” 去年10月15日,在永修县商务局的强制要求下,刘贵和永修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一个不平等的协议书。 乙方需经过甲方登记备案,办理“经营备案登记书”,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方能营业;乙方经营的冷鲜肉及产品到货前,必须报告永修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执法大队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查,登记备案,凡未登记备案的肉品,按私屠滥宰进行处理;乙方承诺自愿向县商务主管部门一次性缴纳经营信誉保证金,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将予以罚款,并在保证金中扣除…… “另外,我也不能开分店。”刘贵说。因为开分店必须要到商务局备案,“可是备案手续异常麻烦,非常难审批”。 协议书中的一项项没有道理的规定,让刘贵肉店的肉卖得异常艰难。 实际上,在几个月前,关于是否能售卖带皮猪肉一事,双汇曾和永修县商务局打过官司。 “打赢官司后,现在允许在县城内开分店,但乡下还是不行。虽然名义上取消了这份协议书,退了1.5万元保证金,但之前被他们罚的3000元并没有退。”刘贵表示,“关键是,虽然官司赢了,但却迟迟没有宣判,所以到现在带皮肉仍然是执法大队眼中的‘禁品’。”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