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新京报《上市公司周刊》刊发了对湖南农业企业大康牧业的独家调查,17日晚,大康牧业发布公告,对报道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 对于将个别“租赁资产”当做自有资产的质疑,大康牧业“澄清”称并非租赁;对于募投项目未完成的质疑,大康牧业承认项目未达产,却回避2012年报、2013半年报中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矛盾说法。 大康牧业还在公告中否认了猪场“返租”的情况,但在此前采访中,公司董事长陈黎明曾向新京报记者亲口承认“返租”一事。 董事长承认猪场“返租” 大康牧业是否存在将已收购的“猪场”返租给养殖户的情况? 在此前新京报的报道中,大康牧业董事长陈黎明曾亲口承认“返租”的情况存在,这段采访的录音文件至今仍有保存。 在9月9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陈黎明表示,2011年收购的14个猪场中,位置稍偏的,大概有一半返租给了原来的养殖户;同年收购的鸭嘴岩养殖小区中,“靠边上的3栋”也已经返租。他还称,当年收购的澧县平安猪场,“也返租了一年”。“返租一来我可以维护资产,二来我可以得到一部分租金。”陈黎明说。 然而,大康牧业17日发布的澄清公告,却推翻了陈黎明的说法,称不存在“返租”的情况。 此外,在此前的采访中,桐木溪猪场的“业主”罗先生曾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该猪场大康牧业只租2年,合同只签了1年。桐木溪乡农产品质量管理站的贺姓工作人员也证实,该猪场大康牧业并未购买,而是租赁。 在大康牧业的招股书中,却写明该猪场是公司的自有资产,是上市前花416万元买下的,并签有《资产转让合同书》。在17日的澄清公告中,大康牧业对于该猪场权属的阐述与招股书一致。 对于招股书中所称《资产转让合同书》,此前记者曾多次向陈黎明提出,希望其出具该《资产转让合同书》证明猪场权属,但都被拒绝。9月14日,陈黎明来电称该转让合同找到了,但拒绝传真或拍照,其表示:“如果你们要看,可以等到中秋节后我拿来北京。”截至9月22日发稿时,新京报记者仍未获得证明该猪场资产权属的书面证据。 “30万头”项目呈现两个版本 新京报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大康牧业的募投项目——“30万头生态养猪小区”至今未完成。但在今年4月发布的2012年报中,大康牧业就表示“30万头”项目已于2012年10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9月17日,大康牧业发布“澄清公告”,称“30万头”项目中的两个10万头项目(新康牧业和溆浦猫公场)的确没有达产。 大康牧业称,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要参见2013年7月4日发布的专项报告。新京报记者查阅该报告,的确有“30万头”项目“还在建设之中”的表述,报告还预计,“30万头”项目“将于2013年12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