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起彼伏的强拆浪潮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能够带给养殖户什么?是一把尚方宝剑,还是一个画出来充饥的大饼? 污染,是养殖场的魔咒,随时会招致强拆的厄运;索偿,往往伴随一肚冤屈几许沧凉,谁能告诉养殖户,何处可以安放他们合法生存、安稳经营的梦想? 最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据悉,该条例是国内首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在此起彼伏的强拆浪潮中,这个条例能够带给养殖户什么?是一把尚方宝剑,还是一个画出来充饥的大饼?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养殖业的热点问题,该条例都作出了一些限定性指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管理。 既然是方向性的指引,往往给实际操作留下一定的弹性空间。同时,条例在养殖场污染防治责任与义务方面还有尚待完善细化之处,对于急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养殖户而言,仍有许多待解的疑惑。由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养殖业的产业化进程加快,大量养殖场已经或者正在面临转移,养殖场主急于掌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其迫切心情可想而知。 养殖场必须承担对环境保护的责任,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责任应该承担到哪一步?承担责任的过程可以获得什么帮扶?条例要求,国家环保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确定需要进行环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范围及规模。条例规定,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依法进行环评,环评文件要包括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在养殖场完成环评的费用方面,条例规定"对于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建设项目环评收费,各级地方政府给予补助。"考虑到中国养殖业的实际情况,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及进行环评等义务针对的是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而不是一般的散养户。 条例还创造性地提出有别于工业污染治理的模式,体现"以奖促治"的管理思路。包括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资金支持;使用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设备的税收优惠等。不过这些优惠在在不少养殖户看来无足轻重,因为经验告诉他们,从政府处获得扶持不容易,成本太高且带有太大的不确定性。他们更在意的是,养殖场拆迁转移循合法之道,并且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多年来,他们一直苦苦抗争的就是这份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