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抽样规程: (一)、目的:采用科学的取样方法,使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样品质量性状能反应整批原料质量情况,确保原料质量。 (二)、范围:所有进厂原料,包括A、B、C三种: A类:载体、稀释剂、常量矿物质、微量元素等大宗原料。 B类:维生素、药物、添加剂等微量添加剂。 C类:液体类原料。 (三)、操作步骤: 1、 器具准备: 1)、取样器:干燥、清洁无污染,易操作; 2)、样品袋:干燥、清洁无污染,且能有效保存样品的自封带、量杯、移液管等; 3)、刀具: 能轻易划开包装的刀具。 4)、锁扣: 取样结束后,扣紧袋口用,使原料能保存完好。 5)、不干胶和透明胶带:取样结束后,封好包装。 6)、记号笔:取样记号,表明该桶(箱)原料已被取样,尽快使用。 2、 取样数量: 1) 载体及大宗原料每批取样不少于40袋,样重500克以上。 2) 微量元素每批取样不少于50袋,样重500克以上。 3) 对于袋装和桶装药物、维生素类原料,每次购入的同一批号的料中任选一袋(桶)取样。 维生素、药物、添加剂及液体原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 对于袋装和桶装非药物、非维生素类原料如氨基酸、乳清粉等,每次购入的同一批号原料中任意选3-5袋(桶)取样,样重500克左右。 3、 取样位置: A类:在货堆的不同方位选择取样区,并设定取样中心,采用“M”或“Z”形法取样,在卸货过程中可随机取样; B类:采用随机取样法,石粉第一次取样采用“X”形或边缘取样法。 4、 取样重量: A类:每批原料取样3Kg(1Kg品管留样,1Kg送化验室分析,1Kg化验室留样); B类:每批原料取样重量0.5Kg,且应为检验所需用量的4倍,或据情况而定; 5、取样操作: A类:取样钎槽口向下,从包的一角插向包的对角,样钎进入3/4料层,然后转动取样钎,槽口向上并取出,每包取样次数一致。 B类:打开包装袋后用勺子或取样器取样,取样完成后做好密封工作。 C类:用清洁、干燥的开口采样器从溶器内的全液位采样,将采样管慢慢放入液体中,使管内、外液面保持一致,分上、中、下三层进行采样,到目的样层时闭上管的上端,提出采样管,放入清洁的容器中。 5、 样品混合:按四分法处理样品,将最终取得的样品一式三份进行送样、留样。 6、 贴具标签:将样品贴上“样品标签”,封存好送往化验室检测。 7、 取样登记:样品送到化验室,作好记录后签字,同时交待好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