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乳制品的经营户要注意了,下个月开始,不论是个体还是企业在办理或者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都要在经营范围里面特别注明,否则将被视为超经营范围。 柳师傅在西安市红专路上开超市已经有四五年了,为方便大家的需求,他的超市捎带着卖些牛奶,每次进货,发货商都要给他提供一份食品进货凭证。 柳师傅:有这个的话,就能防止假冒,或者有质量问题都有保证。 食品进货凭证可能买东西的人很少看到,那么大家怎么才能知道,自己购买的乳制品是否安全可靠呢,记者从西安市工商局食品监管处了解到,从下个月开始,凡是新办或者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乳制品经营者,在经过工商部门现场核查后,在食品流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许可范围之后,必须要明确标注“含乳制品”的字样,并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方式核定,否则将被依法按超经营范围处罚,但是已经取得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户也不用着急,在今年6月份以前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在2011年底前进行更换,而今年6月份到今年底之间所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最迟到2012年上半年之前都可以进行更换,大家今后在购买乳制品时,就可以一目了然的知道自己喝的乳制品是否正规。 本文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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