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野生资源,湖北近日决定自2010年起将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定为禁虾期,对天然水域的小龙虾进行禁捕保护,违规作业者将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业内表示野生龙虾占该省市场份额小,禁捕不会对消费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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