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0年4月1日上午,中国渔政南沙巡航护渔联合行动启航仪式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此次南沙巡航护渔联合行动由农业部统一部署,中国渔政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南海区渔政局“中国渔政311”船和东海区渔政局“中国渔政202”船组成跨海区渔政船编队,于4月1 -30日赴南沙联合执行巡航护渔任务。此次巡航护渔的重点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护我渔船生产安全;规范生产行为,加强对南沙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为我渔船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务。 南沙群岛及邻近海域自古以来属于中国,是我国渔民耕海牧渔的家园。为对南沙海域渔业生产实施有效管理,保障南沙渔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南沙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农业部从1994年起组织渔政船定期到南沙海域巡航执法。近年来针对我渔船在南沙从事正常作业遭侵扰事件不断增多的新形势,农业部加大南沙巡航护渔力度,组织实施了南沙巡航护渔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强化对南沙海域的有效管理,农业部决定2010年转变南沙渔业发展和管理方式,加强南沙护渔执法,并首次由渔政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组成跨海区渔政船编队开展巡航。(摄影:王泽农) 相关资料: 南沙群岛及其海域位于南海最南端(即北纬12度以南海域统称南沙海域),面积约82万平方公里,渔业资源十分丰富,经济鱼类有500多种,渔业资源总蕴藏量近200万吨,年可捕量100万吨。 我国南沙渔业开发具有悠久历史,早在公元前2世纪的汉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中国渔民就发现了南沙群岛,并开始渔业生产活动,并逐步发展形成了冬去夏返的传统生产模式,渔民生产、生活的遗迹遍及110多个岛礁,民间流传的“更路簿”记载着南沙传统渔业航行路线、物产等。传统南沙渔业一直延续到1956年,此后因历史原因中断(港澳流动渔船一直坚持到南沙生产)。 1985年农业部组织渔民恢复南沙渔业生产。20多年来,南沙生产渔船从1985年的13艘发展到2009年约600多艘,最高时达到900多艘,产量相应从4吨增至近5万吨。2007年开始扶持企业在美济礁开展网箱养殖。南沙渔船的生产方式从单一潜捕作业发展到拖网、围网、刺钓等多种作业方式并存,生产范围也由原只局限于岛礁附近的礁盘区扩大到西南部大陆架区渔场,生产渔船遍布我国传统疆界线内海域。 来源:农业部渔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