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在嘉陵区工商局工业集中区分局的主持下,嘉陵区文峰街道办事处二龙村村民刘某与饲料经营者李某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向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元。 6月29日,刘某到嘉陵区工商局工业集中区分局投诉称,其于4月30日在饲料经营者李某处以166元/袋(40公斤)的价格,购买了2袋仔猪饲料,喂养后自家的4头仔猪相继死亡,后经兽医检查认定,是饲料变质引起仔猪死亡。 随后,刘某找到李某理论,但李某认为,饲料变质是因刘某保管不当所致。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遂刘某请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嘉陵区工商局工业集中区分局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7月6日上午,在工商执法人员的主持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李某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饲料变质的责任不在自己,刘某也承认自己在喂养中有不当的地方,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