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激励社区各类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能作用,确保社区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社区各类管理人员。
三、津贴标准
以岗定薪,按月发放;
1、社区管理员1500/月
2、首席斑竹:1500/月
3、斑竹:1000/月
4 实习斑竹:500/月
四、发放办法
1、每月10日发放上月薪酬,已辞职或因被处分除名的,不给予补发。
2、津贴由社区直接发到个人,可以在社区100%流动和消费。
六、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畜牧人社区,并有权根据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更改。
2、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