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曹华)温家宝总理2月28日与网民交流时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本周三将讨论审议个税调整方案,“措施出来以后,会使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据悉,该方案对个税起征点、税率级次等进行多处修改,以达到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的目标,方案通过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目前,社会各界主要集中在个税免征额和税率级次改革两方面。接受人民网记者电话采访的多位专家预测“这两方面都会动”。个税起征点可望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而现行的九级税率也可能做出调整,调整后应该不超过六级。
对此,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表示,应确保个税改革在“十二五”期间得以推进,但不应将改革思路过度集中在个税起征点上调方面,而应瞄准“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目标,尽快增大综合计征的分量。
提高个税起征点要兼顾民生和税制稳定 3000元可能性较大
个税起征点定在多少合适?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焦点。在2010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将个税免征额提高到3000元以及更高。
曾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建议的律师董正伟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意味着国家财税收入必然减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转化为社会消费,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转化为新的税收,因此他建议个税起征点可提高到5000元以上。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一次是2006年,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
多数专家表示,起征点提高后,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将被纳入免税范围,有利于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温家宝总理日前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这条措施出来以后,会使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无论是工人还是干部,我以为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这是政府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累进税率”制约收入再分配 调整后或为5-6级
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减少税率级次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专家表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累进所得税率可能会进一步优化,个税免征额和税率级次都会发生变化。
“目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45%,而国际上多为4~5级税率。”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告诉记者,“在累进税制下,政府一般会加上许多扣除、减免等优惠条款,从而使富有者相对地少纳税,难以实现纵向公平;同时,面对繁杂的附则,有些纳税人可以通过纳税筹划等活动来避税,极易造成横向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