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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刍] 四川省眉山市出台“五不准”规范收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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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5: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市内部分地方收奶环节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现象,四川省眉山市畜牧局及时出台“五不准规定”,规范全市生鲜乳收购秩序。一是不准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生鲜乳收购活动;二是不准奶农专合组织建设的奶站收购本合作社社员以外的生鲜乳;三是不准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奶牛养殖场(小区)收购本奶牛场(小区)以外的生鲜乳;四是不准以挂靠、委托等形式开办奶站和收购生鲜乳;五是不准进行流动收购生鲜乳。
  本文来源:四川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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