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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牧农民专业合作发展中存在五个问题,主要表现在技术指导不力、作用发挥不明显、财务管理混乱、法规学习不深以及社会支持不够五大方面。
技术指导不力:合作社成员忙于发展生产,缺乏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技术人员凭着经验指导生产。引种达不到种畜禽标准,家畜饲养管理粗放,畜舍规划布局乱且标准低,疾病诊断治疗手段落后,科技含量低,养殖生产效益不高,规模难以提高。
作用发挥不明显:合作社缺乏与外界的业务联系,发展自行其事,成员间缺乏利益纽带,工作运转依然单家独户,生产杂乱无序或有章不依,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监事会形同虚设,成员权、责、利意识观念淡漠,开拓创新能力不强。
财务管理混乱:合作社内部财务会计报表资料不健全,没有财务年度报告、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方案,个人账户记载内容不全,不能如实反映出资额、公积金份额和交易额。
法规学习不深:合作社在发展运行中,片面追求数量和规模,忽视成员对《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有的将养殖场建在人口密集处、水源地、低洼处,粪污缺乏无害化处理设施,养殖环境脏、乱、差,防疫条件审查难以合格。一些成员在畜禽养殖环节依然使用假冒、伪劣、过期药品,抗生素长期在饲料中添加使用,药物未按休药期规定使用,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一些种畜禽场系谱档案不健全,未有种畜禽合格证。个别营销人员对活畜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存在逃检行为。这些都反映了合作社成员对畜牧法规知识的缺乏和深入理解。
社会支持不够:合作社在发展中,由于资金缺乏,致使科技信息、技术培训、畜产品认证、设施建设、市场营销、技术推广等服务水平落后。加之宣传重视不够,导致一些畜产品不被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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