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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 “禁猪”养殖户可获补偿金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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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09: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报道,近日,厦门市林业局发布关于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面实施禁养生猪、牛蛙和限养家禽、牛、羊的通告。

  通告规定,同安汀溪国有防护林场范围内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全面实施生猪、牛蛙禁养,家禽、牛、羊等实行限养。2012年12月10日前清退所有生猪、牛蛙养殖以及50只以上的家禽场、3头以上的牛场、5只以上的羊场。

  不让养殖了,农户咋办?据悉,对在本次全面退养工作中按时、按要求完成退养,并拆除养殖场所及设施的养殖业主,汀溪林场按“库区综合整治造成损失”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汀溪林场与养殖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退养后按规定没有再养殖的,汀溪林场给予每人每年发放1300元的生态补偿金,补偿时限至“造福工程”移民移出截止年度,若移民工程未实施,最长补偿时限为20年;按失地农民保险的办法办理养老保险,按照厦门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以后,汀溪水库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违者将予以依法强制拆除。为强化监督,还专门建立了公众举报制度,监督投诉电话为汀溪林场综合科:7153052。

  据悉,经同安区多次整治,水库附近的规模化养猪场都已拆除,但农户散养行为依然存在,此次整治,将彻底清除汀溪水库的养殖污染问题。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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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09: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统一规划,统一布局,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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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1: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有必要机会喝海水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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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1 13: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地方都在建设文明城市,把那些存在威胁的隐患能尽早的清除,这是他们的一大心病,其中养殖行业来说,是属于危害、污染都相对严重的行业。

  如果能对养殖行业进行完善的整顿,相信对于建设文明社会,是会有帮助的,但老百姓辛辛苦苦养的家禽等,就这样被迁移了,而且是成为了禁猪户,这点相应的补偿,难道够他们养殖的成本吗? 这谁都不清楚,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赔偿20年的补助,这也算是对于他们最好的回复了。

  现在养猪不挣钱,想必大家都已经切身体会到了,最近饲料不断的上涨,虽然猪价有了浮动,谁能保证以后的猪价会一直攀升呢?清除违法建筑、违法养殖,这是城市发展的一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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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5: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妥善安置养殖户,赔偿合适,其实是可以的,政府的统一规划,谁也阻挡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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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22: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5_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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