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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制定了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的“八条禁令”,以规范饲料生产、收购、运输、销售行为和饲料质量安全。在前不久举行的山西省生鲜乳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颁牌仪式上,山西省农业厅将以上“禁令”制作成责任标牌,对全省260多个饲料厂进行挂牌监督。
山西省农业厅针对饲料生产企业要求:禁止使用农业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药物添加剂品种目录》之外的任何物质,以及农业部明令禁用的物质生产饲料;禁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禁止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禁止与不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生产企业建立委托生产关系;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
禁止不遵守安全使用规范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禁止添加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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