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93|回复: 1

[养猪] 各地“瘦肉精”整治工作迅速展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11 11: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为贯彻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要求,4月下旬农业部等9部门及时开展“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专项整治联合督导检查。从督导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及时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全面部署工作,“瘦肉精”整治工作迅速展开。

  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养殖场户指导教育。各地广泛张贴宣传教育材料,告知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切实提高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强 化生猪经纪人监管。河北、山东研究健全生猪经纪人备案程序,严防贩运环节饲喂“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三是“瘦肉精”检测与产地检疫同步实施。湖南省在产 地检疫的同时开展“瘦肉精”检测,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生猪和猪肉产品,一律不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禁止上市销售。四是强化市场准入。江苏省对苏南五市开 展“内检外堵”监管督导工作,健全制度,要求大型超市销售的猪肉,由供货商提供无“瘦肉精”保证书。五是强化“瘦肉精”案件查处。各地根据线索,加大摸排 力度,查处了一批“瘦肉精”违法案件。湖南省在全省设立20个“瘦肉精”案件专门侦办机构,加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六是加大抽检力度。广州市对 进入市场生猪的抽检率由10%调整为15%-20%,东莞市对待宰生猪严格实施“天天检、车车检、批批检”.七是强化社会监督。河北、山东公开举报电话, 发动广大群众投诉举报。

  下一步,农业部等9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指导各地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发表于 2011-5-20 15: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更严啊,好猪也不让卖。

评分

参与人数 1论坛币 +10 收起 理由
system + 10 有奖答疑,系统自动奖励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9-14 10:43,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