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殖户提出申请到乡镇政府报名登记,内容包括住址、姓名、电话、建设规模等;乡镇政府汇总后报畜牧局; 2、
养殖户选择养殖用地,选定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公司联系; 3、
公司技术审查养殖用地与水、电、路硬件设施,地址确定后到乡镇政府领取养殖用地备案表一式七份; 4、
养殖用地经村委会、乡镇政府、畜牧兽医局审批同意,报土管所、环保局备案; 5、
公司指导养殖户进行土建、畜牧局将养殖户建舍名单提供给信用联社,由各信用社对养殖户贷款进行审查; 6、
信用社为养殖户贷款; 7、
养殖户安装设备; 8、
畜牧局、公司、乡镇政府统一验收肉鸡舍; 9、
进鸡开始生产; 10、
第一批肉鸡出栏后凭公司结算单由畜牧局和财政局联合验收,养殖户享受政府补贴、清还一定比例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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