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保证样品的完好,不污染、不损坏、不变质,便于技术研究开发和处理可能出现的质量争端,特制定如下样品管理制度: 1、
样品由扦样员按原料进货批次抽样,若原料进货一次有多个批号,应抽多个批样品,要每个批号一个样,样品重量300克。 2、
成品由生产放料员按批次取样,送化验室留样化验,要求每个批次一个样,样品重量300克。 3、
样品的接收,应有收样人负责样品接收、登记和管理,样品应标记清楚,原料标签上注明样品名称、产地、进货日期,成品标签上注明品名、批号。 4、
化验员接到样品后及时登记分样化验,留存样品送样品陈列室保存。 5、
留存样品用自封口样品袋保存,分别置于原料存样柜、成品存样柜中,按日期保存。 6、
原料样品保存期为6个月,成品样品保存期为4个月,出口产品保存期10个月。 7、
样品保存期间收样员应每周观察一次,发现样品有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8、
对于超过保存期的样品化验室要及时申报处理,处理前先填写样品处理单交品管审批后方可处理,同时做好样品处理记录。 9、
样品陈列处要保持清洁,样品摆放要整齐美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