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91|回复: 1

[饲料] 莱州某村惊现“瘦肉精”猪料 当事人被判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29 15: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胶东在线

  近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为代表的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为消费者所诟病。近日,莱州某村一起用“瘦肉精”喂猪的案件浮出水面,莱州法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林某是三山岛街道某村的养猪专业户,这些年单靠养猪日子还算说得过去。但为了发更大的财,赚更多的钱,一时头脑发热,利欲熏心,终于走上了歪路。为缩短猪的生长周期,短时间内打入市场卖钱,林某在猪的饲料中掺入了国家明令禁止的“瘦肉精”。2009年5月,7头“瘦肉精”喂养的生猪被畜牧局查获,林某也终于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埋单”。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法院提醒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同时也呼吁生产者和销售者,不能见利忘义,致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尽量避免同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发表于 2010-11-29 19: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轻,难怪违禁类促生长药物屡禁不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9-12 11:27,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