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 记者彭进)
本报讯 (记者彭进)近日,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通知,称89家养殖场被评为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单位,现进入评审验收阶段。
广东省畜牧兽医局8月10日公布的粤牧〔2010〕99号文介绍,根据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0年5月广东省启动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经过各地申报、专家组评审,评选出89家示范创建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农业部备案。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现已进入评审验收阶段。
通知显示,89家入选单位包括55家生猪养殖场、28家肉鸡养殖场、2家蛋鸡养殖场、4家奶牛养殖场。而根据农业部今年4月9日发布的方案,广东将总共将有74家示范场,其中包括生猪场46家、肉鸡场23家、蛋鸡场2家、奶牛场3家。该方案规划,我国2010年将创建500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400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小区)、300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200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50个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和50个肉羊标准化示范场(小区)。
根据通知,验收专家组由各市成立,由熟悉畜牧行业管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的3人以上(含3人)组成。省畜牧兽医局已发布了《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如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验收标准要求养殖场必须具备五大条件。条件包括:1.土地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场址选择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2.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养殖档案完整;种畜禽场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4.具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发生记录;5.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含300头),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通知要求各市于8月23日前将验收结果报至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省局将组织专家监督抽查,并上报农业部。农业部将进行抽查复核,统一对外发布验收合格名单,并为养殖场颁发标牌。具体名单及评分标准可在省农业厅官方网站(http://www.gdagri.gov.cn/bmgl/nsjg/xmsyj/zhxx/)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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