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59|回复: 2

小日龄雏鸡和产蛋鸡球虫病的诊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31 18: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球虫病是分布很广的一种原虫病,各地普遍发生,但过去人们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以为球虫病对雏鸡的危害最严重,15—50日龄的雏鸡发病率最高,死亡率高达80%%以上,而15日龄以内的小雏鸡和成年鸡不发病。成年鸡也只是成为带虫者,成为病原的源泉,它自体几乎不发病,存在年龄免疫现象,但我在近几年的诊疗过程中曾多次遇到本病,发现球虫病也能导致小雏鸡和成年鸡发病,甚至引起较高的死亡率。现将诊治情况作一小结。
  典型病例1:2005年3月20日峪口东房各庄村的养鸡专业户李某购进了3000只雏鸡,在购进第一天,就有13鸡只死亡,以后每天死亡10多只,3月25日来我站就诊时,共计死亡60多只。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小鸡在感染时,病初精神不佳,羽毛耸立,头卷缩,常伫立一隅。食欲减退,泄殖孔周围的羽毛被排泄物污染、粘连。以后病鸡出现共济失调,翅膀轻瘫,渴欲增加,食欲废绝,嗉囊内充满液体,鸡冠和可视黏膜贫血、苍白,逐渐消瘦,粪呈水样,并带有血液。末期发生痉挛和昏迷,不久死亡。剖检见鸡尸消瘦,鸡冠与黏膜苍白或发青。泄殖孔周围羽毛被排泄物污染。内脏变化主要发生在肠管。病变一般在盲肠,两支盲肠显著肿大,为正常的3—5倍,其中充满凝固的或新鲜的暗红色血液,盲肠上皮变厚,有严重的糜烂。
  典型病例2:在2005年3月26日马坊乡养鸡专业户王某所饲养的160日龄蛋鸡发现有个别死亡,畜主就诊时主诉,大群鸡精神正常,无明显临床症状,只有个别鸡表现拉稀,有粉红色、似番茄酱样粪便,产蛋量减少,个别病鸡腿软,蹒跚、瘫痪,双翅下垂。病程长的,也能导致严重的死亡。剖检见死亡病鸡消瘦,泄殖孔周围羽毛被排泄物污染,病变主要在小肠,有的感染病变在十二指肠和小肠前段,有的感染病变在小肠中、后段。病变在小肠前段时,主要表现肠黏膜出现大量淡白色斑点;病变在小肠中、后段时,肠管肿胀,肠壁增厚,肠壁上出现大头针头大小的淡白色斑点和小出血点,肠黏膜脱落,形成管形,严重的从肠浆膜面就可看见有出血及坏死点,肠内容物腐臭,淡灰色、淡褐色或淡粉红色。
  除此两例,笔者还遇到过10日龄以内的雏鸡感染球虫病4例,成年产蛋鸡感染球虫病8例,只是临床症状和剖检病变有些变化。
  诊断:
  一般是采取病鸡新鲜粪便,用水洗沉淀法和饱和盐水漂浮法均检到大量球虫卵囊。取有明显病变的肠黏膜刮取物涂片镜检,见到大量的卵圆形卵囊,有时还可见到大量发育期的球虫(如配子体、裂殖体、裂殖子)。
  治疗情况:
  1.小雏鸡感染球虫病,我采用宝树的百球威克,因为百球威克的主要成分:常山、地榆、仙鹤草、苦参。它具有杀球抗菌,凉血止痢,消积开胃的功用。主治禽、兔球虫病、白冠病(鸡住白细胞原虫病)、血便等。用法与用量:混饮 每袋100g饮水50kg,连用3—5天;混饲 每袋100g拌料25kg,连用3—5天。用它可以有效控制雏鸡球虫病的出血现象。
  2、成鸡感染球虫病,用梭球杀进行冶疗,50克梭球杀加水200—400公斤,连用3—5天。梭球杀的有效成分包括氨苄青霉素和硫酸链霉素,它是治疗球虫、魏氏梭菌混合感染及综合性肠炎的首选药物,它既可以有效控制球虫病,还可以对球虫病感染造成肠道细菌感染有防治作用。
  3.无论是雏鸡还是成鸡感染球虫病,都需要对饲养场地进行消毒,粪便堆积发酵处理。
  4.由于球虫病造成小鸡盲肠及大鸡小肠段的出血,鸡体质严重下降,所以需要对鸡群采取补充营养,增强体质的措施,饲料中添加多种维生素,尤其是VA、VK的添加。
  上述病例经过治疗,一般在投药的第二天,发病鸡数以及死亡鸡数就有所减少,在投药的第三天,鸡群精神、饮食欲以及粪便恢复正常。为巩固疗效,再继续投药直至死亡停止。
  预防:
  1.加强饲养管理,供应鸡群富含维生素的饲料,以增强机体的抵抗力麸皮中含有促进球虫发育的物质,在球虫病暴发时,要限制日粮中的麸皮含量。
  2.使用抗球虫药,但由于球虫病的发病日龄越来越小,应尽早控制,可在10日龄前给药。
  3.严格遵守兽医卫生法规。出入鸡场的人员和车辆要严密消毒;禽舍要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拥挤;随时清除地面上的粪便,粪便生物热处理,防止饲料和饮水被鸡粪污染。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评分

参与人数 1论坛币 +1 收起 理由
立佳 + 1

查看全部评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发表于 2010-4-2 15: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来copy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论坛币 +20 收起 理由
nety + 20 该贴得到楼主的二次奖励!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9: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来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9-18 08:03,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