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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农医药便函〔2009〕295号《关于组织调查进口新城疫活疫苗使用情况的函》的要求,受农业部兽医局委托,我会对进口新城疫活疫苗使用情况进行调查,请各会员单位根据企业使用进口新城疫活疫苗情况,填报2004-2008年进口新城疫活疫苗使用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2009-2010年计划使用进口新城疫活疫苗申报表(附件2),并于2009年7月15日之前传真至(010)58677809或电子邮件至jqy@caaa.cn。
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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