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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的读者,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如下一段描写:“两位打扮得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巴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颇壳扔到海里。”通过这段描写,我们不仅了解到一种生食牡蛎的方法,还可以想见牡蛎的鲜美。 在深秋以后走上餐桌的螺、贝一类水产鲜品中,牡蛎以其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成为其中的佼佼者。是目前各生猛海鲜酒店的桌上珍品,深受食客们的青眯。
牡蛎又名海蛎子、蛎黄或蚝(蠔)、蚵,属贝类动物,瓣鳃纲,牡蛎科,纯雄无雌,故得状名。它的肉在古代曾认为是“海族中之最贵者”,作为人们的一种食品,中外历史上也早有记载。我国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被贬儋州(海南岛)时,即喜食牡蛎,他在《清暑笔谈》中曾写道:“东坡在海南食蠔而美,购书叔觉曰:无令朝中士大夫知,恐谋南徙,以分此味。”可见此老对牡蛎的偏爱程度。《五什俎》中又写道:“穷山之珍,竭水之错,南方之牡蛎,北方之熊掌,……”,把牡蛎和八珍中的熊掌并称。在国外,人们食用牧蛎的记载更早,可以追溯到纪元前,如古罗马帝国的宫廷,曾派人到沿海一带采售新鲜的牡蛎,供国王和王公贵族们享用,他们把牡蛎誉为“海中美昧——圣鱼”还有说凯撤远征英国就是为了获得泰晤士河肥美的牡蛎。拿破仑东征西战,在战争最激烈时,不忘食用牡蛎来补充精力。巴尔扎克更以一天能吃144个牡蛎为荣。至今在西方,牡蛎仍被誉为“神赐魔食”、“海中牛奶”,日本人则誉为“根之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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