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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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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4: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留样观察目的是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具有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二、适用范围为成品、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
三、责任人为品管部负责人、质检员、检验员及样品保管员。
四、样品保管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五、质检员将所抽样品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有:样品的名称、规格、来源、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数量、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样品保质期等。
六、样品保管员对所抽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进一步签字确认,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
七、检验完毕后,由样品保管员统一分类存放于留样室,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样品保存期为保质期过后三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样品,按规定由品管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
八、留样室的样品为单位的技术机密,未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样室应有温湿度表,样品保管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湿度情况并记录,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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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样品保留时间应超过保质期至少2个月。  发表于 2009-11-7 09:29
样品保留时间应超过保质期至少2个月。  发表于 2009-11-7 09:29
样品保留时间应超过保质期至少2个月。  发表于 2009-11-7 09:29
样品保留时间应超过保质期至少2个月。  发表于 2009-11-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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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21: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实用,很好啊~~!!!!
发表于 2008-5-15 15: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正确,但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
发表于 2008-5-17 22: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如果能真正执行起来工作质量会好很多。
发表于 2008-5-18 11: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还少了一个留样的周期呢!
这个留样的时间是多久?永远保存样品是不可能的,但是,留样是一定要留的
发表于 2008-12-14 08: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有用,带走
发表于 2009-3-26 11: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进行抽样,并及时将样品送给化验室的样品管理员。
  每采购一批原料或生产一批产品都必须取样分析并留样观察。
  样品的抽取应做到均匀一致,具有代表性。
  样品管理人员在接收时要检查样品的包装、外观和数量,并进行登记、编号,将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按规定粉碎、制备,填写检测通知单,通知检测人员领取样品,并由负责人在送样通知单上签字。
  留存的样品要专人保管,样品应放在干燥、阴凉的留样柜中,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
  如样品在保质期内有发霉、变质、异味、发热等情况,检化验人员应通知有关负责人,并由负责人处理。
  被检测的样品进入流转程序时, 要办理必要交接手续。分析检测完成后,应及时将样品归还样品管理人员。
  原料样品应标明产品名称、进货日期、供应商;成品样品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  
样品一般保留3个月,过期样品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登记、交由部门负责人签许后,进行处理。
发表于 2009-11-7 08: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用
好像没有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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