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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 拿什么挽留养殖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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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1: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12月4日,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在东莞市清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工作会议上透露了这一信息。据了解,养猪业被列为城市主污染源,所有养猪场将被全面清理。(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从官方说法上看,养猪业被列为城市主污染源,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或许,对这一个专业养猪镇来说有可能如此,但对于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来说,养猪业究竟在GDP中占多大的比重,养猪业所造成的污染究竟在城市污染总量中占多大的比重,这是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当然,控制污染固然非常重要,但即使从抓主要问题的角度去观察,控制污染也首先要确定一个城市的主要污染源。一般来说,城市污染源主要包括在城市范围内产生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装备、场所和单位,依据产生部门又可分为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由此可见,东莞猪作为污染源之一,应该只占很小比例。而且,就算在同类之中,养鸡业、养牛业以及其他养殖业产生的污染未必更小。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东莞猪其实是城市污染源的“替罪羊”。

  面对一个社会问题,站到问题对立面,采取“全面清理”的手段给予强硬回击,的确是最省力、最简单的办法。但是,动不动就“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这种管理措施到底是不是解决城市污染的最佳方案呢?很显然,禁止一个合法行业的存在,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如果非要片面地着眼于这一点,而忽视社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将会使控制污染的工作走向误区。不管怎么说,猪并不懂得人类世界的诸多规矩。它的状况和行为取决于人。社会问题再怎么严峻,也是生在人身上的疾病。认真寻找其根源,然后选用对肌体伤害最小的方式对症下药,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如果东莞有关部门真的愿意放弃“一刀切”的“懒政”手段,而从管理方面下功夫,那么许多发达国家关于养殖污染的防治对策值得借鉴。比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一方面通过严格细致的立法来防治养殖业污染,另一方面十分注重通过农牧结合来化解养殖业的污染问题,既防止环境污染又提高了土壤的肥力,这才能叫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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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1: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他们不吃猪肉,全国人民都成了回族。
发表于 2007-12-12 11: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政策有时候缺乏调查,随意性很大。:hehes: 俺说的就是法。。。
发表于 2007-12-12 11: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感觉政府在很多问题上的政策还是缺乏专业水准的,政府不缺人,但缺人才。
发表于 2007-12-12 11: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有点绝对,但限制饲养是有必要的?
发表于 2007-12-12 11: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看看国务院今年关于能繁母猪保险的部分文件,把痒病等不属于猪病的病重都纳入其内了,很明显的不专业。 我想这不是很难的问题,懒政、不专业、草草了事~~~~
发表于 2007-12-21 07: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img  政策出来了:

 

 http://www.xumuren.com/viewthread.php?tid=158899&page=1&extra=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

 

         ……

 

        十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生猪生产、稳定生猪和猪肉价格,是控制副食品价格上涨、防止通胀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大局出发,继续狠抓各项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价格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本地区的生猪生产,切实保障市场供应。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抓好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地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到实处,并注意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

 

   2007年12月20日

[ 本帖最后由 西风瘦马 于 2007-12-21 07: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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