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2 14:51| 发布者: 曹锦萍| 查看: 686| 评论: 0
近日,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水产品安全质量,促进出口稳定增长,福建3年内将建设8个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分别为长乐市鳗鱼示范区、福清市鳗鱼示范区、厦门翔安区罗非鱼示范区、厦门集美区罗非鱼示范区、东山县海捕水产品示范区、诏安县对虾示范区、三明梅列区鳗鱼示范区、宁德蕉城区大黄鱼示范区。
摘自: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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