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29日上午9:00在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730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于2009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会议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8,001,000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和拟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超募资金30,900万元投资于六个在建和拟建项目。项目都是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产能扩张,没有投资新行业,各项目建设时间周期短,能在明年生产销售旺季前投产,而且都是在公司市场基础深厚的地区投资,解决当地产能瓶颈,经营效益能在明年体现,能够进一步提升股东收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代表股份168,0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6,800万元变更至22,400万元,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代表股份168,0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上增加“粮食收购”业务,增加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畜牧、水产品的养殖、加工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以上产品及饲料原料、农副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粮食收购。”,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代表股份168,0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重新制订的《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代表股份168,0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陈志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