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提高草原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切实做到对草原违法案件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青海省草原监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2007年兴海县河卡镇五一村20户村民开垦1120亩草原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追踪督查。2008年20户村民对非法开垦的草原进行植被恢复后,青海省草原监理站与当地草原监理站对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又督促其进行了补播。今年20户村民又进行了补播,经省、州、县三级草原监理技术人员监测,达到了恢复植被的要求。至此,青海省这起非法开垦草原面积较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全面结案。此案的查处,对各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农牧民贯彻草原法律法规和依法保护草原生态的意识。 文章来源:中国草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