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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终出笼

    ■本报记者  杜悦英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原定于6月公开的中国第一部《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下称《建议稿》),终于露出真容。9月18日下午,在世界法哲学与世界哲学大会环境法分会场上,这份《建议稿》以研究成果报告交流的形式亮相。《建议稿》起草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常纪文表示,《建议稿》全文公示,将向国内外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两个月。

    《建议稿》缘何推迟至今,常纪文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坦言,其间是在听取和平衡多方面的意见。

    对于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前景,常纪文表示谨慎乐观,正式出台会在10年之内。本报记者追问,之所以做这样的预判,是否社会担忧,政府部门对动物保护立法并未有足够重视?常纪文否定了这一猜测,他称,一些政府部门已认识到保护动物立法的重要性,我们此前进行过沟通。目前,政府部门对《建议稿》也在关注。

    常纪文坦言,正是由于了解到政府、动物保护NGO、民众等多方面对于动物保护立法的诉求,社科院法学所才决定牵头促成此事。《建议稿》主要是基于中国国情,保障公共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秩序,促进动物及其产品出口等背景。

    “《建议稿》毕竟向立法保护动物迈进了一大步,而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副教授蒋劲松在接受本记者采访时说,比如《建议稿》中提到,发生狂犬病疫情时,不能未加区分就杀掉所有猫和狗,否则将追求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这是一个很重大的突破。  

    记者看到,《建议稿》还规定,禁止动物园或野生动物园开放期间采取活体喂养的方式,建议政府规定对于动物的运输、屠宰等方面每户养犬养猫的最多数量,猫犬出门时,要佩戴胸牌、项圈、笼套,死后应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国内动物保护组织首都爱护动物协会(CAWA)会长秦肖娜对本报记者说,《意见稿》的意义之一是,通过法制手段恢复中国传统文化道德中同情动物、保护动物的观念。

    秦肖娜也提出,动物保护立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常年在一线从事动物保护的NGO意见,条款应更加细化、更加切合实际、操作性更强、更容易为社会接受。

    秦肖娜对本报记者透露,CAWA正联合国际动物保护NGO启动“民间版”动物保护法的工作,目前正处在搜集意见阶段。“整个工作会加快进行,尽早拿出草案。”秦肖娜说,与《建议稿》相比,“民间版”的出发点同样强调保护动物,防止动物被虐待,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人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但细节方面会更加丰富和完善,更具可操作性,与《意见稿》形成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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