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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敲定农牧水产品等食品安全整顿重点

2009-8-18 10:43| 发布者: 曹锦萍| 查看: 963| 评论: 0

  潍坊新闻网8月17日电  近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依法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水产品质量安全:围绕水产苗种、池塘养殖产品等重点,加强对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药残的监控。

  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全面清理检查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严肃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无证经营行为,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行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进出口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在进口食品方面,通过认真检查进口准入、进口检验、后续监管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模式,落实控制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措施,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打击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及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或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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