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畜牧法》实施以来,桃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畜牧法》的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宣传教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通过采取张贴《畜牧法》及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广播电视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畜牧法》,为推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加快规模化养殖发展。县政府在认真抓好国家政策落实的基础上结合该县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快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和《关于加快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决定》等文件,近两年来,共争取国家资金2000多万元,用于发放能繁母猪补贴、生猪人工授精的良种补贴、能繁母猪保险以及规模场标准化改扩建设等。 三是强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畜禽品种优质率。目前,该县已建设了一个县级良种繁殖场和17个生猪人工授精站,每年可为扩繁场提供长白、约克、杜洛克等良种母猪800头,为全县提供良种公猪200-250头以及二元杂母猪1万多头;全县建立了16个牛冷配站和11个孵化场,同时还引进了黑山羊、南江黄羊等优良山羊品种。这些优良品种的繁育与利用,完善了良种繁育体系,使全县畜禽品种质量得到了很大提高。 四是控制养殖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县政府按照《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桃江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和养殖污染控制方案》,做到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 五是强化疫病防治,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建立快速处置疫情的应急机制,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采取“封、杀、免、消”等综合防控措施,做好降低疫病防控工作。 六是加强全程监管,提升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县畜牧、工商、商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了养殖环节、投入环节、屠宰环节和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