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31 13:24| 发布者: lintao| 查看: 693| 评论: 0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山东、江苏两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上述两省出口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做好对新出口肉类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出口肉类符合新加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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