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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农业小家禽畜试点保险因禽流感被扑杀将获足额赔偿

2013-8-26 10:15| 发布者: 畜牧编辑| 查看: 945| 评论: 0

摘要: 成都市二三圈层13个区(市)县的小家畜禽养殖户,一旦遭遇病毒、细菌等各类动物疾病,将得到保险公司的足额赔偿。

  成都市二三圈层13个区(市)县的小家畜禽养殖户,一旦遭遇病毒、细菌等各类动物疾病,将得到保险公司的足额赔偿。昨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我市正式出台《成都市2013年政策性特色农业小家畜禽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小家畜禽政策性农业保险。据了解,该项保险保费分摊比例为市级财政70%、县级财政10%,农户自缴20%。按照50%的承保面计算,今年全市的保费收入为1269.21万元,为农户提供2.6198亿元的保障。

  承保工作将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承保面为50%。养殖户投保后,一旦遭遇火灾、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动物疾病,均可获得保险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有关动物疾病的责任解释,并没有划定具体的疾病病种,实现了病种的全覆盖。此前,如果一个养殖场有禽类疑似感染了禽流感,往往全场所有禽类都会被扑杀。根据该《方案》,今后被扑杀的未染病禽类也将获得足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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