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27 10:37| 发布者: 畜牧编辑| 查看: 1743| 评论: 0
3月12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公示和报备了我省201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通过备案(国科火字〔2013〕18号),同意河北飞龙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等119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东方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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