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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肉鸡须谨慎用药

2011-5-24 09:47| 发布者: feifei8526| 查看: 676| 评论: 2|来自: 中国兽药114网

摘要: 为了提高我国肉鸡产品出口的知名度和国家信誉,肉鸡饲养户饲养出口肉鸡应禁、慎、限用药物。
  为了提高我国肉鸡产品出口的知名度和国家信誉,肉鸡饲养户饲养出口肉鸡应禁、慎、限用下列药物:

  一、肉鸡整个饲养阶段禁用的药物:克球粉、磺胺嘧啶、万能胆素、球虫净(尼卡巴嗪)、磺胺喹恶林、前列斯汀、螺旋霉素、灭霍灵、氨丙林等。同时禁止使用一切人工合成的激素类药物。

  二、肉鸡30日龄内可用的磺胺类药物(30日龄后禁用):磺胺二甲嘧啶、复方敌菌净、磺胺二甲基嘧啶、复方新诺明等。

  三、屠宰前14天应禁用的药物:青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

  四、屠宰前14天根据病情可选用的药物:土霉素、强力霉素、北里霉素、四环素、红霉素、痢特灵、金霉素、泰乐霉素、快育灵、百病消、氟哌酸、禽菌灵等。

  五、防治肉鸡球虫病可选用的药物:球痢灵、氯苯胍、盐霉素、加福、球杀死等。

  六、屠宰前7天,停用一切药物,所用饲料不得含有药物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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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兽药123 2011-5-24 14:11
出口肉鸡 集团就管的了,让他们喂也不敢
引用 初级兽医 2011-5-25 05:18
不出口的就没人管了,不死鸡为最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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