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瘦肉精”到底对人危害几何? 于康震说,“瘦肉精”是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类化合物的俗称,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十几种物质。β-激动剂类化合物大多是医学临床普遍使用的平喘类药物。 美国制药企业研究出毒性小、代谢快的替代品——莱克多巴胺,使用时只要严格掌握剂量、执行停药期规定,几乎不会在动物体内残留。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20多个国家先后批准将莱克多巴胺用于生猪养殖。 上世纪90年代初,“瘦肉精”传入我国,1998年广东省高明市发生首例境内食用含盐酸克伦特罗猪肺中毒事件,引起了有关方面及社会关注,随后被禁止使用。 二问:使用“瘦肉精”是不是“潜规则”? 目前,河南省全面排查生猪饲喂“瘦肉精”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检存栏生猪31万头,确认“瘦肉精”阳性生猪134头,检出率为0.04%,且集中在案件发生的孟州、沁阳、获嘉、温县等4县市。 “从实际情况看,河南这次发生的‘瘦肉精’案件是个别县市的少数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引起的。”于康震表示,“当前我国生猪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违法使用‘瘦肉精’只是个别现象。” 据农业部对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抽样监测,最近3年猪尿及猪肝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今年第一季度检测合格率为99.4%。 于康震指出,媒体报道河南生猪“瘦肉精”案件后,各地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农业部总体部署,及时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加大检测频率和覆盖面;对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各地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车、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瘦肉精”危害、健康养殖、守法经营等知识,做到入村、入户、到人。 三问:这些年是如何监管“瘦肉精”的?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瘦肉精’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于康震说。 2002年,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类物质。 从2001年起,农业部将生猪“瘦肉精”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并逐年加大监测力度。与2001年相比,目前监测范围从京、津、沪、深4个城市增加到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