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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要涨价长春白条鸡供应商要停供

2011-1-14 11:17| 发布者: 曹锦萍| 查看: 645| 评论: 1

摘要: 时隔4年,长春市白条鸡市场再起风云。一场屠宰场与白条鸡供应商之间的利益纷争,可能再次引发长春白条鸡供应短缺。
  本报讯(记者  胡晶)  时隔4年,长春市白条鸡市场再起风云。一场屠宰场与白条鸡供应商之间的利益纷争,可能再次引发长春白条鸡供应短缺。

  “如果屠宰场坚持要涨价,我们只能停止供应了。”白条鸡供应商杜先生说。

  “我们不需要供应商,以后自己单干。”一家屠宰场负责人回应。

  据了解,长春市白条鸡日均销售量在1万余只,一旦部分批发商停供,可能会导致白条鸡价格上涨。是什么原因导致厂家要上调屠宰手工费?

  批发市场:白条鸡货缺

  “今天供应商没给我们送货,老多客户来找,我们都没货供应人家。”昨日,记者在台北商贸大厦批发市场里看到,白条鸡销售摊床几乎空空如也,许多白条鸡摊床早就收摊回家。

  白条鸡批发商李莲秋告诉记者,从7日开始,他们就知道白条鸡供应商要停供的消息。“听说是因为屠宰场要涨价,他们都不干了。”8日,为了防止白条鸡供应商断供,李莲秋特地将日常进货量由4袋增加到5袋,共500多公斤,“本来想再多要点,但人家不给。”

  9日,供应商真的没有来送货。李莲秋只好将8日多要的货充量。“根本不够卖的,差一半的货呢。”不仅是李莲秋,整个台北商贸大厦6家摊床,昨日一共销售了约1500公斤货,平日每家至少能卖1000公斤,这6家共缺口4500公斤。

  记者又来到长春市3家农贸市场,发现白条鸡的数量也不多。“这几只还是我从其他批发商那里要的呢,关系不好都不给。”湖滨路一农贸市场白条鸡销售摊主告诉记者。她担心这样闹下去,白条鸡可能会断供,“就算不断货,可能价格也得上涨。”

  价格博弈由来已久

  早在2006年,长春市屠宰场和白条鸡供应商之间就上调屠宰费一事交过锋,当时的博弈令长春市白条鸡断货,且价格涨至历史新高。

  后经双方互让,“一角钱”的利润让双方握手言和。

  “屠宰场因为成本压力要涨价,我们也能理解,但不能涨太高啊。这次调价涨了一倍!”白条鸡供应商杜经理告诉记者。

  以前屠宰场手续费是0.5元/只,再加上0.2元检疫费,每只鸡费用0.7元。但这次屠宰场要涨到1.2元/只,除去检疫费0.2元,涨了一倍。

  “涨价后,我们送2000只鸡,就得赔1000元,还不如在家待着呢。”他说。

  另一位白条鸡供应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说,她从养殖场进鸡是9.8元/公斤,加上屠宰手续费、检疫费、管理费,成本是12元/公斤,卖到市场是12.4元/公斤,“涨价前,我们每天卖1000多公斤鸡,能挣600元~700元,除去人工、吃喝费用,能挣100元~200元。涨价后,一只白条鸡的成本就得增加0.5元钱,2000只鸡就是1000元。”

  不敢涨价担心影响销量

  屠宰场涨价,成本增加,销售价上涨不就可以减轻成本压力吗?但白条鸡供应商都否定这种做法。

  “我们要是调高价了,业户就不能要货了。”一位供应商说,今年白条鸡价格本来就高,再加上一些大型白条鸡经营企业压价,他们已经没有多少优势了。

  “大型养鸡场白条鸡送货价一般在11.8元/公斤,我们虽然送到市场的价格是12.4元/公斤,但实际上结算价都在12元/公斤左右,和他们差距不大。但如果我们价格涨到13元/公斤,差距太大,就没人要我们的货了。”

  李莲秋也表示,如果屠宰价格上涨,白条鸡的批发价格可能会从12元/公斤涨到12.4元/公斤。他们的销售也会受影响。

  屠宰企业:每只鸡赔0.3元

  屠宰企业为什么要上调手续费?昨日记者来到位于新光复路批发市场附近的吉林省康亚畜牧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听说记者要采访因屠宰场涨价,白条鸡供应商停供一事,该公司总经理曲海龙非常激动。他说,不是他们要涨价,而是成本压力太大了。

  “去年,按政府要求,我们投入了100多万元更新无害化处理设备。而且,受物价上涨影响,我们人工费从以前的每人每月600元涨到现在女工1300元/月,男工1700元~2000元/月,再加上其他管理成本增加,按我们平均一天宰5000只鸡算,宰一只鸡成本最少得0.8元,我们现在才收0.5元,也不能让我们赔太多呀。”

  由于部分白条鸡供应商停供,日屠宰量在5000只鸡的屠宰场,昨日只屠宰了3000只,“以后我们不需要供应商了,就自己单干。自己到养鸡场抓鸡,自己屠宰后送到市场上。”曲海龙说,明天他们将增加白条鸡供应量,保证日屠宰量5000只。

  曲海龙说,他们减少了中间环节后,送货价在12元/公斤,“比他们送货还便宜呢。”

  据了解,零售市场的送货价一般在13元/公斤左右。

  物价部门:不允许集体涨价

  昨日,记者采访了吉林省物价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

  他表示,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收费项目,属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行为,国家对此没有相关规定。

  但是如果价格上涨属于集体行为,根据我国《反价格垄断规定》相关规定,是不允许的。他们需要进一步核实后,再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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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八闽牧医 2011-1-14 23:37
总体缓和,局部紧张。市场经济下这也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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